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等文件规定,经 乌经政函〔2023〕554号 文件批准,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所持有的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八钢厂区东侧采坑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转让项目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转让标的评估结果为 1.44991E+7元,转让底价为14499100.00元。本次转让项目 公告期为2023年08月08日 至 2023年09月04日 经公开征集 受让方,最终甘肃建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于 2023年09月04日 以 14499100.00 元 协议 成交。 交易过程符合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交易结果公告期为 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09日 。 |
特此公告。 |
如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0991-4184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