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交易信息> 产(股)权交易> 实物资产-挂牌公告

乌鲁木齐河分洪工程临时弃渣公开处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10:30:54
浏览
【字体: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河分洪工程临时弃渣公开处置 项目编号 20231102215
挂牌开始时间 2023-11-09 08: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3-11-22 17:30
项目交易分类 实物交易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首次发布
联系人 吾尔肯 联系电话 13009693712
主管单位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乌鲁木齐县自然资源局 注册地(住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
经济类型 政府部门、机构 所属行业 采矿业
法定代表人 梅孔卿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11650121010211805E
注册资本 0.0万元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乌鲁木齐河分洪工程临时弃渣公开处置 标的编号 20231102215001
账面价值 0.00元 评估结果 655100.00元
转让底价 655100.00元
保证金 200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11-22 17:30
评估机构 乌鲁木齐新生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10-23
核准(备案)机构 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9-16
出租期限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号 县自然资发〔2023〕267号
国资监管机构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
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披露 1.乌鲁木齐河分洪工程临时弃渣公开处置总面积 9.53万平方米,内容主要为乌鲁木齐河分洪工程渠首位置弃渣处置,外运砂石资源量 33.10 万立方米,资源量出让单位价值为1.98元/立方米,出让收益总价值为 65.51 万元。此项目出让资源量依测算方量为准。2.该处资产交易期间产生的各项税款、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受让方在完成取料后须按照原貌完成道路平整和取料区的地面平整。4.受让方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作业(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5.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交易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将扣收已交纳保证金的30%。6.竞价过程中如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造成转让方损失,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的10%。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2.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等部门无不良信誉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企业征信证明。3.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承诺能按照合同履行约定内容。4.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须一次性支付出让收益。5.竞价幅度参照评估报告价格,每立方米比评估单位价值高出0.1元。6.受让方应在确认报名前认真查勘实地现场,一旦参与报名则视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现场条件和公告信息内容,如未勘查现场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受让方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等国家明令禁止相关事项。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991-4184482、0991-4184164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507室